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高雄一名劉姓人妻(化名)丈夫柯男(化名)結婚16年後離婚,但劉女一直懷疑,老公是因為外遇一名林姓女子才堅持和她離婚,劉女與林女後來意外碰面,彼此也交換LINE成為好友,結果劉女在與林女閒聊時,慢慢套出許多秘密,原來丈夫早在與她離婚前5年,就已經與林女交往,林女還向劉女抱怨「他(柯男)就是2個都要」、「他一直覺得他下面很大,我真的覺得還好。」劉女於是拿著這些對話證據提告,法院最終判決柯男和林女應賠償劉女30萬元。
判決指出,劉女和柯男是在2006年結婚,婚後多年感情逐漸淡薄,2人因對小孩的教養理念不同,以及經濟等壓力多次發生爭執,在2021年2人協議離婚,劉女離婚後也常至柯男住家探視2名未成年子女。
2023年12月間,劉女在柯男家中偶然發現他手機內與林女的親密合照,便追問柯男,柯男僅表示「我不想解釋,我們現在沒關係了。」劉女因此判斷林女就是造成她和柯男離婚的小三,後來雙方意外碰面,也有發生口角衝突,不過林女主動表示願與劉女和解,並交換LINE成為好友。
劉女後來以朋友的角度,和林女大聊「內心話」,林女也逐漸卸下心防,和劉女坦言,柯男早在婚姻存續期間時就已和她發生關係,林女並抱怨柯男「就是2個都要」、「只想佔便宜、不願付出」,林女甚至表示「他(柯男)一直覺得他下面很大,我真的覺得還好。」
劉女掌握這些對話證據後,隨即向法院提告,要求柯男和林女應賠償95萬元,法院審理時,柯男和林女都辯稱彼此是多年老友,且2人是在柯男和劉女離婚後才交往,但法官認定雙方確曾在婚姻存續期間就發展關係,侵害人妻配偶權成立,裁定共同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可上訴。
照片來源:示意圖。《視覺中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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