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金管會前副主委鄭貞茂。資料照。陳俐妏攝
曾擔任金管會副主委的鄭貞茂,背著罹癌妻子偷吃人妻,2人不僅互傳親暱示愛訊息及生殖器照片,鄭還說「我們就是色色的情侶」,當2人姦情被媒體大肆報導後,人妻的陳姓丈夫不滿鄭貞茂在向媒體回應時,指他栽贓婚外情藉機勒索鉅額金錢,認為名譽受損,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,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鄭貞茂並無犯意,處分不起訴。
61歲鄭貞茂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系、美國University of Wisconsin-Madison經濟碩士,歷任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、花旗(台灣)銀行首席經濟學家、國立政治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、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、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、陽明海運董事長,金管會副主委、國發會副主委、去年9月接任台新投信董事長,最後因為這件偷吃人妻案自動請辭。
據了解,鄭貞茂在擔任全國農業金庫總經理時,認識營業部的已婚張姓女行員,鄭貞茂後離職後,2人就沒有交集,直到前年2人又在活動上巧遇,鄭貞茂開始強烈追求,除了帶女方吃大餐、報股市明牌,還「關說」協助她通過銀行升等考試,甚至會摸女方屁股「暗示」,最終2人感情急速升溫,甚至進展到床上,或直接在停車場上的車內「激戰」。
2人的不倫戀直到張女的女兒在媽媽手機發現2人親臉頰照才曝光,張女一開始還說,與鄭貞茂有年齡差距,只把他當長輩,卻又再度被抓包;同時,鄭貞茂也不承認此事,當張女老公要求鄭貞茂離開,他不僅問A答B,甚至講出「祝你全家幸福!」由於2人持續發展這段不倫戀,女方還因此跟先生吵到「回娘家」,張女丈夫憤而提告。
依照張女丈夫陳男所掌握的事證,自2024年3月開始妻子與鄭男有鹹濕對話,像是女方向對方提及「頂住我麻(勾住脖子)」,鄭回覆「睡前先親一下」、「下回再搖弟弟給你看」、「像冰棒一樣硬」、「小雞很快長大」,甚至傳送自己生殖器官照片,妻子再回應「(咬咬貼圖)舔吸,你喜歡」、「舔」,內容相當露骨。
法院最後判准鄭男賠償25萬元,全案因而曝光並被媒體大肆報導,事後陳男發現,當時新聞報導詢問鄭貞茂回應時,鄭卻提供「A夫因與A女感情失和,才栽贓他與A女外遇,並到公司吵鬧、勒索鉅額金錢」、A女的另一半因感情失和才刻意栽贓他跟A女外遇、還在妻子生前到公司吵鬧並勒索鉅額金。」陳男認為這些內容足以貶損其名譽,因此對鄭男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。
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,辯稱當時告訴人向《鏡週刊》投訴,內容都是在攻擊他,他才請律師幫忙擬回應稿,目的是在捍衛自己的權益。
檢察官在勘驗當時《鏡週刊》系列報導,認為報導內容主要在批判、嘲諷被告鄭男有外遇等違反婚姻倫常的情形,且用字遣詞稍嫌辛辣、苛刻,中間還摻雜過於隱私、臆測或偏頗的負面言論,顯然相當不利於被告。
另外鄭貞茂委託律師傳給媒體的回應「關於貴刊詢問的不實指控,本人說明如下:首先,本人並無該男子所指控,與其配偶交往之情況,…本人已經離職,也並非公眾人物,望貴刊能明察本件為爆料男子意圖勒索本人之情形,如該名男子持續騷擾本人,利用媒體公器對本人抹黑造謠,本人當提起恐嚇、妨害名譽等告訴。」
檢察官認為,鄭男當時因為自辯而向媒體業者提出澄清自身立場的回應聲明,要求為適度平衡報導,應該是出於捍衛自身權益的善意而為,主觀上難認有任何貶抑告訴人社會評價的故意存在,因此認為罪嫌不足,處分不起訴。